司法局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获省监测考评组充分肯定
12月22日,省厅基层处副处长张仪率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监测考评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市司法局陈少宝局长、刘永副局长陪同检查。 省考评组一行听取了市司法局刘永副局长代表市调指办作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并查看了市调指办工作台帐资料。2011年,我市通过四个有大力推进调解工作深入发展:一是组织机制保障有力度。市委、市政府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列入全市60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各级综治、法制、监察、效能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依法行政和行风评议年度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建立矛盾纠纷解决工作责任追究和问责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为多解办落实专门工作场所,市司法局选配3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多解办工作。各辖市(区)多解办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二是调解组织建设有提升。各地按照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配全设施,配齐人员,全市两级调处中心100%达到省、市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全年调解工作经费投入达3500余万。我市还认真落实省、市提出的20%调处中心建成事业单位的目标,积极推动各地调处中心体制机制创新,钟楼区、天宁区、武进区湟里镇及溧阳市戴埠镇的调处中心进一步完善提升,钟楼区编委专程批复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市在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实战机构;在公、检、法等部门延伸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土地、物业、知识产权、征收等领域拓展设立专业调解组织共32家,广泛组建富有特色的群众性调解组织18家,在全市形成了以县乡两级调处服务中心为主导,村居调处服务站为基础,司法调处和行政调处平台为辅助,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体系。三是排查研判模式有创新。我市紧抓人民调解信息软件试行的契机,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纠纷信息的录入工作。将信息化手段融合在纠纷化解的各个环节,及时掌握各地软件运行情况和纠纷分析研判所需及时、准确的依据,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研判掌控能力。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要求,指导各地开展网格化排查工作,指导戚区司法局先行试点推行定人定岗定职的网格化排查新模式,通过信息化资源整合,实现网格排查与网上直报、研判分析、统一指挥协调的有机结合,初步形成社会管理终端化,力量整合统筹化,问题解决多元化的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今年,我市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纠纷排查23136次,受理纠纷263***件,调解纠纷26336件,调解率99.89%,调解成功25984件,调处成功率98.66%,劝阻群体性上访378批5401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418件,防止民转刑1件20人,调处中心督办纠纷79件,全市未发生因民间纠纷而引发杀人案件和刑事案件。四是整合资源有举措。我市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武进区构建完善区、镇两地远程调解模式,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公调对接创新推出复合式警民联调机制,钟楼交警在全国首推远程调解模式,与调处中心、同级法院实行联动调处工作;诉调、检调对接部门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着力研究热点、新型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推进律调对接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意见》,在六人以上的律师所成立调解小组,六人以下的律师所设立调解员,将调解工作纳入律师的日常代理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健全完善医患、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多发部门调解组织的对接机制,创新建立了以专业调处中心为核心,部门联动为基石的调解工作模式。 省考评组深入天宁区、钟楼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帐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意见反馈等多种形式,抽查了天宁区兰陵街道司法所、钟楼区司法局、钟楼区调处服务中心、钟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等等基层单位,对我市调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省考评组对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