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社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为配合我市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提高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近日,市医保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定点一级住院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定点门诊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文件明确提出了对一级住院医疗机构和门诊医疗机构的规范化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统一:统一建立医保管理组织机构、统一建立医保管理制度、统一医保定点标识、统一医保政策宣传。同时对岗位设置、质量考评、退费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公示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尤其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就诊流程、费用累计等方面作了统一的宣传模板,并要求及时公示上墙。 普通门诊统筹的实施,将惠及市区80多万参保人员,尤其对部分体弱多病、门诊就医频繁的参保患者是一个福音。规范化管理文件就如何宣传新政、加强参保人员对新政内容的知晓度等方面对新政中所有的首诊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确保新政贯彻落实。 此举是继定点药店标准化建设之后,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又一新举措,对全面实现市本级统筹区定点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模式迈出了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