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事处利用四个制约实现五个共赢
进出常州海事处辖区的小型船舶较多,而小型船舶船况普遍较差、船员素质较低、遵纪守法的观念薄弱,逃逸签证的行为时有发生。常州海事处港区办事处近期重点强化对此类船舶监管,从码头、货主、代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对小型船舶营运的各个环节采取相互制约的方式,有效的促进了小型船舶的管理。 (一)加强源头管理,以货主制约码头。首先要求各货主代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船舶安全航行的规定,选择合格船舶参与运输作业,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装卸作业点的作业安全;其次,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到港船舶的登记工作(登记簿),配合海事部门做好船舶签证、船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了和船舶港务费的征收工作;对经常出现逃逸签证现象的约谈其货主,并对其货主单位船舶进行重点检查,以提高货主及码头对小型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视。 (二)抓好大型海轮管理,以码头制约代理。严格到港海轮监管,对作业船舶证书、配员、引航等情况开展详细检查,存在违法行为的海轮对其代理行为进行记录,以此促进代理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三)提高代理责任意识,以代理制约船舶。小型船舶数量多、作业范围广,海事执法力量有限,难以逐一对其监控,常州海事处对代理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加强对代理法规宣传,促进船舶代理积极配合海事工作,鼓励其协助各码作业的船舶到海事办理手续,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船舶及时向海事部门举报,使每一名外勤代理都成为海事协管员。 (四)把好船舶进出港关,以船舶制约货主。要严把好作业船舶签证关。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加强形式审查,防范缺员、证书不齐的船舶进行作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同时对配合海事部门工作的货主,提供定期签证、协议征收的便利措施,促进货主公司形成自律机制,主动配合海事管理机构主动加强对承运船舶的监督管理。 小型船舶由于其特殊性,存在多方面的监管难点,作为水上水下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主管机关,常州海事管理部门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对策,利用其各利益方相互制约的手段,提高各安全责任方的管理责任,主动配合海事部门工作。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常州海事处港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9月份船舶签证艘次同比上月增长39.49?,有效地实现了海事强监管、码头促生产、代理增效益,货主提效率,船舶保安全的五赢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