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质监系统召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各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质监建设进程,10月14日,常州质监局在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举行了总局新颁布的137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38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宣贯会。全市质监系统各单位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人员及稽查全体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学习。宣贯会上,纪唯强副局长向大家详细讲解了两个新《规定》,指出新《规定》与以往执行的旧《规定》之间的区别,强调新《规定》的重要之处。王坚刚局长要求全体与会人员:一要高度重视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二要在执法中要严格按照新《规定》要求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三要并以执行新《规定》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为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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