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雷诺德(中国)传动设备生产项目 | 金坛经济开发区复兴路东侧、南环二路北侧地块 | 雷诺德(中国)传动产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600万美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工业链条17000吨、变速箱2000台(套)、连轴器1000台(套)的生产规模。 | 1.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该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油雾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淬火工段产生的油雾经集风罩收集处理后(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高空排放;渗碳中未反应的甲醇和丙烷末端燃烧后排放;抛丸粉尘经配套的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速度、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煤油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机油、污水处理设施废油、污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以生产车间外延100米。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得建设居民居住点、医院等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