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六项举措推进十二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机构与能力。健全市、县(区)二级独立履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与队伍,建立健全市辐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二是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管理、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伴生矿利用和废旧金属熔炼行业防控,确保辐射源处于受控状态。三是推进辐射污染治理。强化对放射性废源和废渣的统一管理,及时收贮、妥善处置,确保对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对周围居民和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的改造和搬迁。四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市辐射源一源一册的动态资料档案,建立电子档案台账,对辐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库或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由相关专家对重点项目或单位进行评估。五是提升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周围辐射环境实施监测,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和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全市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情况。六是加强科研宣教培训。尤其是普及电磁辐射知识,帮助公众树立科学的辐射环境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