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抗菌药物监管
为切实加强我市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促进我市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联合发布《常州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整治要求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告知药品零售企业。下一步结合日常监管、GSP***、全省万店无假药活动等,开展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十二个不的承诺,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储存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