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推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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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3月21日从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要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同比分别下降4%、3.2%、4%。 按照《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围护结构、空调、电梯、照明系统等节能改造,建设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建筑。切实提高全市公共机构办公设备节能效果,坚决淘汰高耗能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深入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力推行网络视频会议,创建25至30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树立一批节能单位典型。 同时,我市将完善能耗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考核监督体系,对人均能耗总量大、用能增量较快的公共机构实行能源审计,并探索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列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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