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操纵房价最高可罚500万元
明码标价不规范、广告用语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是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昨天,记者在常州市物价局召开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部署培训会上获悉,从今天开始到7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共涉及46家开发企业的94个楼盘。 重点查处9项价格违法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套情况及前期物业服务费等相关信息和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如已售房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等。 据介绍,检查中发现“未一次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对未公开部分,每套处罚5000元;标示信息不全,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套等相关信息和收费,每项罚款5000元;有囤积房源行为,经告诫不改,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处5万元到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到300万元以下罚款;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房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最新公布的“常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基础信息公示表”、“销售价目表”、“收费公示表”和“住宅电梯楼层系数和收费标准表”对我市商品房销售作了更详细的规范,同时规定,因价格(收费)和相关因素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市民发现商品房销售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常价宣 宋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