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急救指挥中心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宣贯讲座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坚决贯彻落实这一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日,市急救指挥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宣贯讲座。
市急救指挥中心副主任张乾通从法学概念、与教育法的对比、具体内容和亮点、章节介绍、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条款五个层面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解读,较为全面的向中心职工讲解了《卫键法》的相关内容,并着重解读了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条款,诸如院前医疗急救是否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急救中心(站)是否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是否需要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等。
市急救指挥中心主任夏追平要求中心职工会后认真自学《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增强法律意识,坚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公益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更好地完成院前医疗急救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