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出台全省首个政银通服务地方标准
近日,我市正式发布市级地方标准《银行营业网点代办市场主体登记服务规范》(简称“政银通”服务标准)。该标准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舟山办事处、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共同起草,为全省首个“政银通”服务地方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一是政银联动,科学拟定草案。自今年1月该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新城分局对辖区内各银行代办网点进行了实地调研,综合评估后,最终选定定海海洋农商银行为蓝本制定服务标准。该局联手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舟山办事处、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建立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多次进行对接研讨,总结提炼该网点的服务标准、代办经验,形成标准草案,并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切实可行,该局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舟山市审招委、银监会及服务对象等10余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对标准不断修改完善。共征求到意见12条,涉及扩大办理事项范围、建立部门对接机制、优化送达方式等方面内容,经反复斟酌,基本均予以采纳。
三是统一规范,提升服务标准。目前,全市共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定海海洋农商银行等7家银行117个网点可代办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涵盖黄龙、枸杞等偏远海岛。该标准对银行营业网点代办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基础保障、管理要求、服务要求、数据资料管理和监督、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将为全市金融网点代办服务提供可操作性样板,进一步提升该市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打响“家门口的办证中心”服务品牌,打通服务企业、群众办证办事“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