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实施民间河长制度
为广泛发动全民治水,旌德县实施民间河长制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民间河长是官方河长的有益补充,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构建官方河长+民间河长的 双河长模式,可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全力支持、广泛参与和严格监督河流(湖、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齐抓共促、互抓共管的新局面。
旌德县民间河长是以自愿服务形式长期从事呵护旌德境内河流(湖、库)健康的志愿者。民间河长的选聘按照自愿、就近原则,需要满足本人身体健康,有时间、精力,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以及居住或工作在河湖附近,熟悉河道,口碑好、威信高、热心于公益事业等条件。民间河长通过受邀参加相关工作会议、研讨座谈会、宣传政策、日常巡河等形式,发挥监督员、传播员、信息员和作战员的作用,实现群众的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8月29日上午,旌德县组织召开全县民间河长座谈会。会上,民间河长代表提出了诸如利用互联网+天网、 互联网+无人机巡河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污水排放、河岸垃圾、非法采砂、非法捕鱼等现象,并进行举证和上报,以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之类的好建议。民间河长代表表示,要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积极宣传河长制工作理念,认真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劝导全社会参与河长制工作,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会议还通报了旌德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讨论了《旌德县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