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
日前,《宣城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方案》出台,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达55%。
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群体以外的发病人数约31万人。按照我国目前的医保政策,部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少部分患者因此出现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甚至是为了报销而挤住院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宣城市出台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达到门诊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经具备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纳入保障对象;对已纳入常见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则继续按现有门诊常见慢性病政策执行。
方案规定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两病患者在该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达到55%。一个结算年度,高血压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50元/人,糖尿病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50元/人,两病支付限额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一次可为两病患者开12周以内相关药品。(张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