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局严字当先把好医疗广告审批关
自2013年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将医疗广告审批权下放我市以来,我局对医疗广告的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对医疗广告审批进行把关。
一是做好办事信息的公开透明。医疗广告审批对于窗口工作人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切从零开始。窗口多次安排集中学习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医药条例》,确定了医疗广告审查的审批依据、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及申请表的格式等内容,同时要求办理人员熟悉办理流程、掌握审批要点,对医疗广告可以出现的内容及严格禁止的情形要了然于心,在咨询、受理、审查过程中“一次说清”,确保审批规范、高效。在浙江政府服务网及部门网站等公开公示办事指南,提供表单,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确保审批公开透明。
二是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医疗机构申请发布医疗广告,必须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程序,首先向所在的县(区)卫生计生局提出申请,审查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局审查同意后,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市卫生计生局网站公示,同时抄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区)卫生计生局。
三是对医疗广告内容审核实行“八准”“八不准”。我局专门成立了由许可处、医政处和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的医疗广告审查小组,对于制作内容疑难复杂的医疗广告报送件提交审查小组进行审核。
据统计,从2015年5月1日起至今,我局共审批许可视频广告17件,平面广告15件,广播1件,报纸10件,其他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