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全力助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一是加大保税油供应支持力度。下达2017年度保税油供应奖励兑现资金市财政承担部分677.87万元。安排奖励资金增加到1200万元,统筹用于海洋产业集聚区兑现其自行制订的各项保税油奖励政策或安排工作经费。二是引进扶持航运功能性机构。配合出台《舟山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重点支持航运功能性机构、航运船舶交易平台、国际船舶管理等行业和企业发展。三是推进航运业融入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江海联运专项资金职能作用,制订出台江海联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航运业融入国家战略、培育航运骨干企业、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等支持重点,兑现第一批江海联运专项资金693万元。四是保障航运业管理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作用,下达2015年底前单壳油船改造补助资金5638.2万元、兑现船舶报废拆解补助和船型标准化资金1880.2万元、2017年度水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经费135.5万元等,保障航运业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