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中村集体自筹比例降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较2010-2016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7年列入经济薄弱村的村集体,上级财政补助与村集体自筹资金投入比例调整为75:25,村集体自筹资金比例下降了8%;对于未列入经济薄弱村的村集体,财政补助与村集体自筹资金投入比例为70:30,较之前相比村集体自筹资金下降了3%。目前我区共有140余个村集体组织,根据2016年度经济数据,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区60余个经济薄弱村村集体,进一步改善我区渔农村因村级经济薄弱无法承担建设项目的局面,加快我区美丽乡村建设。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7:39: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