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市级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全面围剿劣V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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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近日,我市建立市级部门“一对一”捆绑式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治理,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劣V类水剿灭任务。一是明确“一对一”单位。确定全市21个市级部门联系21个剿劣工作任务较重、治理难度较大的乡镇(街道),实行“一对一”捆绑式联系,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剿劣行动。二是明确责任。市级联系部门帮助和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水体进行地毯式摸排;指导乡镇(街道)对摸排出来的劣V类水体因地制宜制定“一点一策”剿灭劣V类水实施方案;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村)明确治理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三是量化考核。剿劣工作业绩情况列入对市级部门和班子考核内容,对未能按时完成联系乡镇(街道)劣V类水剿灭任务的部门,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底未完成联系乡镇(街道)剿劣任务的部门与乡镇(街道)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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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5: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