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环保局五举措着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为强化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工作,提升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意识,嵊泗县环保局围绕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和新环保法的要求,积极落实“五项举措”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努力为嵊泗生态文明和美丽海岛建设保驾护航。
一、筹备到位,保障基础。围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范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深入研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提前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为顺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二、沟通到位,累积经验。在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调查摸底调查的同时积极与岱山县环保局开展工作交流,沟通交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与企业的协调、保险公司的对接、宣传造势、政策支持等方面工作经验,积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经验。
三、宣传到位,营造氛围。在做好相关政策和技术研究的同时,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通过走访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宣传工作,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鼓励各个行业企业自愿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四、政策到位,减轻负担。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核发和换发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行业准入审查、申报环保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方面采取扶持措施,给予优惠待遇,优先解决企业的问题和需求,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
五、协调到位,明确责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投保程序和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职责;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审查。使该局与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之间建立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顺利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