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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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今年,我市在去年试点基础上,继续按照“市监部门推进引导、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食品企业自觉自愿、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一套理赔方案和快速应对机制。对人均3000元以下案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启动快速理赔;对于疑难案件,启动预先赔偿机制,保险公司予以先行垫付部分理赔金。目前,我市已有593家餐饮服务单位投保餐饮食品安全责任险,收取保费39.27万元,比2015年增加10%以上,保险保障金额计2亿余元;共理赔16起,支付理赔金额7.5万元,有效强化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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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2:00: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