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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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普陀区是全市唯一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近日,该区出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今后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所有权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原则上都将委托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整体性运营和管理,并区分不同保障对象予以分类收费,或由政府给予相应财政补贴。政府收取经营方不低于国有固定资产投资1%的风险保障金和每年缴存国有固定资产投资1-2%的机构管理发展基金,以约束经营方履行公益职能,确保机构平稳运行和国有资产安全。总投资7000万元、预计明年10月正式投用的区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将成为首个实施公建民营模式的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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