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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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一是明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明确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市属重点及一般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管理,副职领导人员由市委授权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管理,一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委托管理部门党委(党组)管理为主。二是稳步完成国企人员身份规范。对纳入身份规范的人员范围、身份置换方式、薪酬分配制度、社保配套政策等方面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共有526名符合条件人员完成身份选择,其中含企业领导人员37人,203名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完成兼职审批。三是加强董监事会管理。对6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董、监事人员作出相应调整,其中调整董事19人,监事13人,确保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有效。四是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长效机制。通过实行有效的契约化管理、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升能降”,收入“能增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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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9: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