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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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近日,我市出台《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办法严格区分行政审批部门实施的审批行为与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行为,对涉及19个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予以公布,包括由业主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9项,由政府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与行政审批脱钩的中介服务事项9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对口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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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5: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