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三个率先引航学前教育普惠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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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一是率先破冰“普惠新政”。2013年8月出台全市首个《舟山市普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普惠服务、收费标准、享受资助等内容,并从“资质要求、人员配备、办园行为”等8个条件对其进行认定设置。二是率先实施“规范认定”。2014年、2015年分别开展两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目前,全区共有民办幼儿园24所,认定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区民办幼儿园总数的34%。三是率先引入“民间力量”。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创办普惠性幼儿园,以“零租金”方式对外公开招标和挑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人。2015年投资近400万元对部分学校改造装修,用于开办3所普惠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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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8: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