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5月08日发表
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二层单位(林业经济开发总公司地板装饰材料厂)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兴龙西路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遗失,土地证号:龙国用(2001)字第055号,土地使用者:林业经济开发总公司地板装饰材料厂;土地坐落:龙胜镇兴龙西路。
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在2022年10月16日前到我局地理信息测绘与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则视为林业经济开发总公司地板装饰材料厂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真实有效,与其他人无权属纠纷。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龙胜县龙胜镇北岸新区建设街8号龙胜县自然资源局三楼,电话:0773-75119737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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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56: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