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10日上午10:00
三、听证会地点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桂林市龙胜县建设路8号)
四、听证内容
《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五、听证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或是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参与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表达的能力,了解龙胜县矿产资源规划有关情况。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听证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于2022年6月6日前以书面申请形式报到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3楼矿产开发和生态修复股,联系方式:杨家广,0773-7519739,地址:桂林市龙胜县建设路8号。
七、听证须知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二)听证参加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静音,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若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