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内容(批次号1251受理编号X2G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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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7日发表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情况
受理编号:X2GX202****10029
交办问题:百寿镇三河村龙塘屯的垃圾不向外清运,而是长期在村庄外焚烧垃圾,屡禁不止,在检查时表面上进行整改,过后继续焚烧垃圾,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清运工不对村内垃圾进行清理,导致垃圾污染村内饮用水源。希望政府履行职责,解决垃圾清运问题。
二、责任单位
百寿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百寿镇将与镇保洁公司协商,将龙塘屯列入到城镇垃圾清运范围内,由之前每3天集中清运改为每2天清运一次,并与该屯队长做好对接,如遇垃圾激增的情况,将及时安排保洁公司清运。
公示期为7天,监督电话:百寿镇8618369,县政府办8512230,县整改办8516628。
百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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