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用3个第一交出生态环保亮丽答卷
【桂林日报讯】(记者秦丽云 通讯员潘元忠)近日,记者从雁山区政府了解到,雁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考评结果继2020年度获得一等奖后,2021年度再次获得一等奖。同时,雁山区在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件在全市各县区中最少,在全市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中排名第一。这3个“第一”的亮眼成绩,正是雁山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再建时代新功的最好体现。
近年来,雁山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提高抓环保工作的政治定力,及时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清单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并协同联动治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年,雁山区全面整合资源,加大区配套资金力度,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年共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7835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围绕露天焚烧、混凝土、施工工地、渣土扬尘和露天烧烤及餐饮行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雁山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4天,优良比例94.2%,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市前列。积极落实漓江城区段支流段水污染防治计划,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组织开展漓江城市段、南湾河、相思江、大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漓江执法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雁山区依法拆除违建猪圈、羊圈300平方米,拆除养殖网箱2处,整顿漓江支流餐饮及养殖排污口18处。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1年全区农药、化肥施用量同比减少2%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26%。全区主要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稳定在100%,辖区流域水质始终稳定向好。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雁山区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深化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守牢一方净土。2021年以来,雁山区落实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土地准入,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组织生态、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涉重金属等排查,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按照“源头分类、变废为宝”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主次干道、各点位共投放400组垃圾分类桶,对雁山区6个公共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处理量。
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雁山区把保护192平方公里的漓江“黄金水道”的山山水水融入全区产业布局,绿水青山不断释放出生态红利。2018年,雁山区被评为自治区级生态县。截至目前,已有3个乡镇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12个村获自治区“生态乡村”示范村屯称号,31个村获桂林市“生态乡村”示范村屯称号。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优势,雁山特色旅游优势逐步显现。2021年,该区总投资160亿元的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盛大开业。同时悦桂情歌田园、雪松文旅小镇、益田·雁山民国风情小镇等重大文旅项目,以及嵘盛生态养殖基地、鱼伯伯生态渔业项目等产业项目纷纷落地。据统计,2021年雁山区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666.78万人次,营收71.54亿元,同比增长19.51%,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9.5%,打造了“生态+”的亮丽名片,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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