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复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复核的通知
2018-12-04 11:19:00 来源: 灵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
为加强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
一、各卫生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复核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对参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复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分级标准。
二、应对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评估2级以上者要到现场进行确认。
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患者常会发生暴烈的攻击性行为,情况非常危险而且紧急,需要立即进行处理,同时医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若患者情况危及公共安全,要及时报警。
各卫生院要将危险性为3-5级或肇事肇祸倾向明显的,信息(除诊疗信息)应与当地派出所信息交流。
三、危险性评估完成后,各卫生院要及时将危险性分级录入健康档案,并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开展情况及***2上报到疾控与妇幼股邮箱(wsjjkyfyg@126.com)。
附:1.危险性评估分级标准
2.灵川县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表
灵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4日
***1:
危险性评估分级
• 0 级:无符合以下1-5 级中的任何行为
• 1 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 2 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 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 4 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 5 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2: 灵川县危险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截止到2018年12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地址 危险性分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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