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龙圩区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给人民群众提供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对龙圩区辖区内的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搭乱盖、乱拉乱挂等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居民户、经营户要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二、坚决打击整治占道经营行为,主次干道两侧和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管理区域不得乱摆设点、堆放物品。
三、对违规在居民楼、沿街商业店面设(放)置影响城市容貌的广告牌、灯箱、招牌进行整改或拆除。
四、沿街商业店铺一律不得设置遮雨篷。
五、严厉打击露天烧烤、乱排污水或油烟等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于2019年6月12日前自行整改,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龙圩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