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埇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面发动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各村委(社区)要组织村委(社区)网格员、“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排查情况登记表》***1、2),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8月5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三)精准宣传教育。各村委(社区)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要每周组织“九小场所”、沿街商铺业主、营业员等人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社区)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村委(社区)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六)关于材料报送。请各村委(社区)8月10日前将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排查情况统计表(***1、***2)后报镇消安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7-8618003,电子邮箱:shichong8618003@126.com)。9月20日前将隐患整改复查表(***3)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1.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
2.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
3.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复查)
4.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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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
排查情况登记表
基本 情况 | 所在地址 |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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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 所在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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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总居住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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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别 | 小商场□ 小医院□ 小学校(幼儿园)□ 小餐饮场所□ 小美容洗浴场 □ 小旅馆□ 小网吧□ 小歌舞娱乐场所 □ 小生产加工企业 □ 其他□ | ||||||
消防安全 检查项目 | 1、是否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 | 是□ 否□ | |||||
2、是否做好“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的防火分隔工作(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把经营和住宿场所分隔开来) | 是□ 否□ | ||||||
3、住宿部分是否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 | 是□ 否□ | ||||||
4、是否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 | 是□ 否□ | ||||||
5、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 | 是□ 否□ | ||||||
6、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吊顶、墙面等装修是否违规采用可燃材料 | 是□ 否□ | ||||||
7、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是否变相留宿人员 | 是□ 否□ | ||||||
8、是否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 ||||||
9、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是否设置在室内 | 是□ 否□ | ||||||
10、电气线路是否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等装置 | 是□ 否□ | ||||||
1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采用金属套管、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 是□ 否□ | ||||||
12、是否配备逃生面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辅助逃生装备 | 是□ 否□ | ||||||
13、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疏散通道示意图等标识 | 是□ 否□ | ||||||
14、配备消防设施情况: □ ABC干粉灭火器 □ 室内消火栓 □应急照明灯 □ 疏散指示标志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 □ 机械防排烟 □ 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 无消防设施、器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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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问题)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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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注:本表适用于村委(社区)相关部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摸底排查时填写。对没有的项目可以留空,对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应在“其他情况”一栏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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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各镇 (街道) | 总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整改率 | 小商场 | 小医院 | 小学校(幼儿园) | 小餐饮场所 | 小美容洗浴场 | 小旅馆 | 小网吧 | 小歌舞娱乐场所 | 小生产加工企业 | 其他 |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数量 | 隐患数量 | 整改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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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表由各镇政府(街道)填报。2、各项数据填报累计数。3、不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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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
排查情况登记表(复查)
基本 情况 | 所在地址 |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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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 所在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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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总居住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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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别 | 小商场□ 小医院□ 小学校(幼儿园)□ 小餐饮场所□ 小美容洗浴场 □ 小旅馆□ 小网吧□ 小歌舞娱乐场所 □ 小生产加工企业 □ 其他□ | ||||||
消防安全 检查项目 | 1、是否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 | 是□ 否□ | |||||
2、是否做好“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的防火分隔工作(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把经营和住宿场所分隔开来) | 是□ 否□ | ||||||
3、住宿部分是否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 | 是□ 否□ | ||||||
4、是否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 | 是□ 否□ | ||||||
5、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 | 是□ 否□ | ||||||
6、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吊顶、墙面等装修是否违规采用可燃材料 | 是□ 否□ | ||||||
7、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是否变相留宿人员 | 是□ 否□ | ||||||
8、是否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 ||||||
9、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是否设置在室内 | 是□ 否□ | ||||||
10、电气线路是否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等装置 | 是□ 否□ | ||||||
1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采用金属套管、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 是□ 否□ | ||||||
12、是否配备逃生面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辅助逃生装备 | 是□ 否□ | ||||||
13、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疏散通道示意图等标识 | 是□ 否□ | ||||||
14、配备消防设施情况: □ ABC干粉灭火器 □ 室内消火栓 □应急照明灯 □ 疏散指示标志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 □ 机械防排烟 □ 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 无消防设施、器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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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问题)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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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注:本表适用于村委(社区)相关部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复查时填写。对没有的项目可以留空,对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应在“其他情况”一栏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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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埇镇“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
告知(承诺)书
夏季来临,火灾是频发的季节。为做好“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的防火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含小***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简称“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场所火灾危险性
(一)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难。
(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易发生火灾。
(四)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性大。
(五)从业人员多未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自防自救及组织疏散能力差。
二、场所消防安全职责、要求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三)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不得私接电线,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用时电池与车身卸离,充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
(六)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七)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夜间值班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应住在一层,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八)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九)严格控制在场人数,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积极组织,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
(十)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
三、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
(一)场所经营者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过失引起火灾(如电瓶车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他人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法律责任。
四、场所承诺
我单位(场所)将严格遵守告知内容,如有违反,或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96119)。
告知机构(印章): 承诺人(印章):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