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编号D2GX202104280061)整改情况公示
桂平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编号D2GX202****80061)整改情况公示
一、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编号D2GX202****80061)问题情况:
桂平市有很***库被承包用来养鱼,水库水位很低,养鱼户不科学投料,造成水质变差。且为了养鱼不向下游放水,导致下游田地只能用污水灌溉。
二、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9日,我局会同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市39座国营水库开展核查工作,其中承包水库进行水产养殖21座,18座水库为生态环保养殖,养殖过程中未进行投料喂养或者大量投料喂养;3座水库为投料养殖,水库管理部门日常监管要求,日常只能够投放正规厂家生产的鱼饲料进行喂养,禁止投放死禽畜、生活垃圾等易产生恶臭异味物品。现场勘察,我市39座国营水库没有发现投放死禽畜、生活垃圾等易产生恶臭异味物品喂养问题,水质无明显异常变化。
我市39座国营水库主要功能是灌溉,其中28座水库确保人饮正常供水,同时按照正常放水灌溉。由于近年我市降雨量严重不足,全市旱情严重,水库不能维持正常蓄水量,大部分水库水位下降,甚至部分水库出现干涸现象,导致水库无法正常放水灌溉。
桂平市水利局加强对水库养殖监督管理,制定了《水库养殖及周边环保问题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发到全市各乡镇对全市水库养殖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经过全面排查整治,全面规范了全市水库养殖及周边环境。并强化运用河长巡河制,通过常态化监督强化水库养殖及周边环境管理,加强对水库养殖承包业主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水库养殖相关规定,科学养殖,防止影响水库水质;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意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完成了整改任务,符合办结要求。
四、核验情况
2022年3月21日,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立核验工作组,对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编号D2GX202****80061)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验。经现场核实,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编号D2GX202****80061)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24日-30日。监督电话:0775-3366576。
桂平市水利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