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三举措抓实人民调解回访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大力完善人民调解案件回访机制,推进案件闭环管理,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一是健全回访机制。以协议履行作为调处完结重要标准,建立全流程***二级回访制度。各司法所安排专员对辖区人民调解案件进行逐案回访,重点了解调解案件成效、群众满意度、协议履行情况等。区司法局开展随机抽访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反馈制度,不断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以“以案定补”工作为载体,切实把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在成效。
二是创新回访方式。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填写问卷、意见征集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是否履行、有无反悔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对调解达成协议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最终履行义务。区司法局将抽访结果及时反馈各司法所,定期通报回访结果,确保实事做好、好事做实,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三是提升回访宣传。在回访中积极收集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补齐短板,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预防化解潜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