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调研历史文化名城立法工作
2月8日,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就历史文化名城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刘兴璐参加。
调研组一行到柳城街道西大杖子村石灰窑沟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调研,参观了民居、古井和石碾盘等具有传统标志的物件,详细了解了西大杖子村石灰窑沟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和我县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相关情况。并就《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我县有关部门纷纷发言,针对《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申报、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并十分感谢我县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指出,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清晰划定权责边界,做到有据可依、有法可依、管理明晰。要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坚持保护优先,研究好保护修缮与合理利用的关系,进一步理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职责。要进一步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细化相关条款,健全机制,明确措施,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记者 王佳宁 崔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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