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2022年7月以来,我县遭受极其罕见的高温干旱天气,有效降雨极少,持续处于高温红色森林火险等级预警阶段,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各乡镇、各国有林场所有区域均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全县户外为禁火区。 三、禁火内容 (一)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野炊、野外烧烤、野外吸烟和野外烤火取暖等行为; (二)禁止烧荒、烧草、烧秸秆、焚烧垃圾、烧灰积肥、烧田埂地坎、烧炭、烧马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行为; (三)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时向野外丢弃火种; (四)禁止擅自开展炼山造林、开山爆破等; (五)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无监护人监护进入禁火区域; (六)禁止其他野外用火及其它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加强防控 禁火期内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对入山路口、重点部位、山火高发点位设卡检查,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并严格实行巡护制度,紧盯山头、地头、林头、坟头、人头,实行全天候巡护。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15-4337618;县林业局防火值班电话:0715-4337879。 特此通告。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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