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道创建出租屋管理示范点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站前街道出租屋管理水平,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出租屋分类创新管理,现就站前街道创建出租屋管理示范点进行设备采购公开询价,谨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站前街道创建出租屋管理示范点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环市西路黑山九街10-15号、16号、17-18号
(三)项目资金:荔湾区财政资金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创建出租屋管理示范点,改善示范片区治安环境,消除出租屋安全隐患,提升出租屋管理水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治安联防岗亭建设、智能门禁系统建设、电动车停放区建设、消防安全设备和宣传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单位有相应资质和相应项目经验;
(三)指定承办人员有相应工作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报价要求:各报价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报价书需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调试、开通、后期维护费、税金、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元(大写:拾壹万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
(三)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30 递交至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409室,逾期恕不受理。
备注: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递交报价的单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配合现场做好防疫工作(出示健康码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行程卡、测温等)。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文件份数为一式二份,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当无效处理。
(二)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应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价单位”等字样。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企业报名方可进行比选,比选工作由站前街道评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报价人的资质、综合报价情况、设备质量、同类型项目的经验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俞***
联系电话: 020-8***33609
***:1.采购设备明细表;2. 报价书;3. 详细子目报价表;4. 承诺书.doc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