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选任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选任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申请人张华平申请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已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决定公开竞争选任具有破产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机构作为清算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3日成立,营业期限200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林如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633;注册地为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大张村特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
康恒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经产生的诉讼纠纷达数百起,目前已查明形成债务约二十余亿元。康恒公司的现有资产有康园小区项目已建成的B地块的数套商业房产及停车位;康恒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2012年7月10日签订的《康园教师住宅小区合作开发协议》和2013年1月18日签订的《康园教师住宅小区合作开发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康恒公司在康园小区A地块建设项目中依法应享有的权益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列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记录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近三年内具有房地产行业破产清算经验的管理人优先,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5人。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报书一式七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等(不接受线上申报)。
(二)申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的情况;
2、申报机构近三年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申报机构以往担任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及办案效果等(1、相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主;2、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3、对公司清算有无相应的经验);
4、拟推荐从事本案破产管理工作团队成员姓名、学历、职称、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基本情况;
5、申报机构拟定的破产管理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信封密封);
6、相关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7、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情形的声明。
四、选择方式
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的机构规模、专业水平、工作能力、执业业绩、勤勉程度、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管理工作。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执行。
六、报名时间、报名期限
截止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70号
联 系 人:李家宝
联系电话:189****6030
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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