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扬镇法治文化广场扮靓美丽乡村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大家在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绳,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在中扬镇成子湖法治文化广场,镇司法所负责人陆蒙向前来散步的群众介绍着生活中的民法知识。
今年以来,中扬镇推动“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投资20余万元,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治文化阵地,营造“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成子湖法治文化广场由宪法宣传专区、民法典专区、未成年人保护专区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区等5个部分组成。法治文化元素与原有的环境绿化、设施等相融合,有形的法律条文变为无形的文化熏陶,向群众宣传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既实现了广场景观与法治元素静态相融,又能让群众在休闲健身中接受民主和法治文化的熏陶,真正做到让景观“说话”,让景致育人。
“自从建成了法治广场,通过宣传教育,大家的思想转变了许多,邻里纠纷少了,乡里乡亲间也多了些理解和包容,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矛盾时就自觉通过法律途径来合理解决。”润扬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闫飞颇有感触地说。今年以来,中扬镇依托法治文化阵地,运用以案释法、巡回审判、送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满足基层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在审判区域的宣传栏中开辟专版,对常见的“彩礼”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基本法律知识及维权途径进行了详实宣传,以法律条文解读、法治格言、法治标语等宣传内容为主,做到内容“一看就懂、一懂就会”,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参考和便捷途径。“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现有功能体系的作用基础上,组织一系列特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融于文化,让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以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中扬镇政法委员王昌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