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城函〔2022〕46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复 函
杨入凡委员:
一、关于“从小抓起,积极引导”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结合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教学体系,编制了幼儿园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及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印发《广元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细则》,督促各类学校落实垃圾分类教案、师资及课程,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引导孩子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二是今年以来结合“世界环境日”“第34个爱卫月”“全国节能降碳周”等,督促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开展主题宣传13次;在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今日头条、四川经济网等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20余次;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小手拉大手”等互动实践活动40余次,通过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三、关于“全民参与,争先创优”的建议。今年以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色星期六”“双报到”等,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同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让其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制止市民群众不按规定分类投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行为500余人次,查处不按规定分类行为11起。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工作专班,入户宣传15万余户,发放倡议书、法律宣传单、指导手册27万余份。截至目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2.20%,参与度达70.08%,生活分类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海弋,联系电话:0839-329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