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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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直属农场、公司,驻区各企业:
冬春期间,生产生活领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商业促销、节日旅游和民俗活动交织, 各类致灾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根据《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园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时间及范围
(一)工作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二)工作范围。来宾市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各工业园、农场、企业。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查找火灾隐患。在园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活动。各园区办,区直属各农场、公司,驻区各企业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活动。通过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我体检,将火灾隐患发现和消除于萌芽阶段。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区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区直属各农场、公司要对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依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重点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安置小区、公租房、人才公寓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检查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
(三)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值班工作。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做好值班工作。要早准备,早防范,提前谋划、尽早安排,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
(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区应急管理局要摸清重点监管企业消防建设、消防力量、消防水源等基础情况。把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加强灭火器材日常检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在火灾发生时协助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五)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冬春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活动。各产业集群、联系服务企业部门要进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区直属各农场要通过发放宣传单、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安全;区直属公司,驻区各企业要组织好本单位消防逃生疏散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各单位(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火灾教训,克服松懈思想。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格落实。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部署开展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三)加强督促,严明责任。区安委办要定期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本次自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区应急局理局韦书菲,电话:0772-4702198,邮箱:lhajj2013@163.com。
来宾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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