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四项措施做好对外借款清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区财政多举措做好对外借款清查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对外借款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库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二是分类梳理,加强清查。针对我区财政资金暂收、暂付款期末余额大,占用时间长,涉及单位面广的状况对财政借款资金进行认真梳理,及时理清每笔出借资金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以及现状。三是发文落实,追收借款。该局针对单位所欠财政资金的清理情况,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单位尚欠财政资金的按规定时间内还清,如数额较大,当年清偿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做好资金偿还计划,可分年偿还,确保三年内还清。四是完善机制,控制风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借款、谁收回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压缩财政对外借款,防范财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