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全县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县城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三种警报信号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请各单位、县城居民和过往县城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应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