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会议
3月8日下午,应县召开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工作会议。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宫明江主持。政府副县长宋天仁,应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政府副县长宋天仁作***
政府副县长宋天仁在会上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一年一度“3.15”活动的重要意义,以“3.15”活动为契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消协承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模式,成立“3.15”活动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力求活动搞得有特点、有新意。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搞好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相结合;与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打假维权、严格执法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相结合。在“3.15”活动期间,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事故和意外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不出任何问题。
县政府办副主任宫明江主持会议并宣读《应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
县工商局局长贺春丽,对宣传活动作详细安排
会上,县政府办副主任宫明江宣读了《应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县工商局局长贺春丽,对宣传活动作了详细安排。
(文/寇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