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火车站周边开展联合执法第一次洁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依据《大同市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7〕46号),大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对火车站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第一次“洁净”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火车站周边(魏都大道、局东街、站前街、站北街、车站广场)。
二、整治重点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和落实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旅游车、中巴车、出租车、私家车在道路上长时间停车候客;出租车拒载、拼车、不打表、乱收费等。
(二)个体商贩占道经营。
(三)外体广告破烂陈旧。
(四)临街铺面杂乱无章。
三、整治时间
(一)从即日起至6月12日,为自查自整阶段。
(二)从6月12日至14日,为联合执法阶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专项整治结束后,由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要求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生活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美观、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
(一)火车站周边道路沿线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要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所有车辆均应在规定地点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三)严禁在城市道路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露天烧烤、店外摆放和悬挂物品,严禁在马路上设置流动摊点和销售市场。
(四)严禁无证经营食品摊、修理铺、燃气经营站点等各种摊点。
(五)严禁乱贴、涂写、刻画、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
五、法律责任
(一)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对情节较重、屡教不改、顶风违法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对情节严重、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
法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