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渔政执法大队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长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你在干什么?”“我见是渔政的来了,就吓得将手上的海杆与锚到的鱼丢掉,然后逃跑,直到今天公安局民警打电话联系,说我涉嫌非法捕捞。于是,我主动到散花派出所接受调查。”这是涉嫌非法捕捞者的自述。截止目前,已有22人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县渔政执法大队与公安局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长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8月以来,县渔政执法大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捕精神,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跨界”协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渔政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积极配合,采取“天网工程”24小时***观测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重点水域专人蹲守相结合的方式,战酷暑、抗高温,多次开展突击行动。
近一个月来,“打击长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与护渔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台次,执法船艇20余艘,查获非法捕捞案件21起,行政处罚案件30起,罚款4万余元,其中钓获物买卖交易案件6起6人。有效打击了长江重点水域使用钩刺耙刺和笼壶等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现象,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人员的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孙楚义 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