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狠抓环境监管
近日,市环境监察局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大气十条行动计划”,召开了环境监管形势分析会,对我市环境监管现状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以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我市是石油化工企业的集散地,石油炼化、精细化工是主打产业。近几年,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产品质量的升级,对石油化工行业要求愈来愈严格,加上群众对环境的认知度、环境质量要求度也愈来愈高,这就要求环境监管必须创新工作思维,改变以往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采取有效措施和强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市环境质量。
市环境监察局要求,环境监管要抓住工作重点,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监察人员要现场监察。要把污水和大气排放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采取“A、B制”管理模式,每个企业必须设一名环境监察人员(A)负责主要管理责任,另一名环境监察人员(B)负次要责任,企业出现污染问题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首要问责A,其次问责B,同时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在环境监管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从记录上提出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另外,如果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还要做好《现场询问笔录》和收集相关证据,及时下达整改文书和《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做到工作不留死角。要增加对企业的检查次数,梳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