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本级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办监〔2017〕69号)要求,结合实际,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成检查组,将重点对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会计监督联动检查,现将我市市本级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1. 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 铁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
3. 铁岭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
4. 铁岭市农业技术培训学校
5. 铁岭市植物保护站
6. 铁岭市林业局
7. 铁岭市森林资源保护局
8. 铁岭市林业种苗管理站
9. 铁岭市林政稽查大队
10.铁岭市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11.铁岭市水利局
12.铁岭市河务处
13.铁岭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14.铁岭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15.铁岭市科学技术协会
16.铁岭市医学会
17.铁岭市红十字会
18.铁岭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19.铁岭市法学会
20.铁岭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检查重点内容和时限
重点检查《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以及部门预算的执行等情况。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依法依规设置账簿、开设银行账户、使用财政票据、进行会计核算、出具会计报告等;是否按规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时准确上报内部控制报告等;是否认真执行部门预算、有无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非税收入是否执行征缴规定等。
检查时段以2016年为主,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前结束。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72687011
邮箱:379741591@qq.com
特此公示。
铁岭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