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习实践活动为群众办10件事
近日,市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了近期学习实践活动中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明确了责任部门,强化了工作措施,确定了完成时限,确保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户的救助标准,由市民政局负责。根据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总体情况,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月调增45元,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25%。农村低保人均救助额在原来基础上月调增3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33.5%,目前已经开始执行。二是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程,由市民政局负责。为全市2276户农村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每户建筑面积为40—45平方米,每户补助建房资金1.5万元,危房改造工作10月底前竣工。三是老城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由市建委负责。改造二次加压供水设施25处,“五一”前竣工并投入运行。四是解决告状难问题,由市法院负责。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提高当天立案率和1小时立案率。五是解决用工求职洽谈难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将每周二、四举办的用工洽谈会改为每周一至周五5天全部开放,以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随时可以到用工洽谈会上求职。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周一至周五5天全部开放。六是加强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4月至8月末培训1.8万人。七是完成城镇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4月底前,确保全市30056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八是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问题,由市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增加到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九是治理辽河水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由市环保局负责。新建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增加18万吨。十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实践活动,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4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再安排一次走访,尤其要解决农村生活困难群众的春耕备耕问题。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崔博 刘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