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菏泽市精品国医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财政局:
近年来,全市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国医堂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国医堂建设是一项内涵性极强的系统工作,“建”只是前提和基础,“用”才是根本目的。为解决建而不用的问题,推动国医堂发展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精品国医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创建目标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以“提升能力、发挥优势、服务群众”为宗旨,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求。从2019年起,每年遴选一批国医堂项目单位开展精品国医堂创建,培养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精品国医堂。同时,优先推荐优秀单位创建省级中医药项目建设单位。
二、创建任务
(一)着力打造三个“三分之一”的精品国医堂考核评价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中医处方量(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适宜技术)占总处方量的比例要不少于1/3、中医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要不少于1/3、中医药服务收入占全院总收入的比例要不少于1/3的三个“三分之一”精品国医堂考核评价体系。
(二)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等6种适宜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在本单位推广应用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面向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推广应用4类10项以上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带动辖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0-36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内容和中医药文化特色推广模式。
(三)建立中医药人才团队。采取招聘、引进、培养等方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团队建设,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总数达到20%以上,其中,至少具备1名符合乡镇级中医师承带教老师资格(即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业10年以上)的中医医师和1名中药师;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或派出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吸引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过硬、梯队合理的优势专业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国医堂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内设2个以上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等)、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诊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服务区。诊室、中药房内外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内部设施融入中医元素;中药饮片种类大于200种,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达到10种以上,煎药室面积大于10平方米。
(五)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通过精品国医堂的成功创建,在本区域内造成较强的辐射带动效应,形成可供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借鉴的中医特色优势发挥、中医人才培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有益经验。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市国医堂建设单位。已被列入省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中医药服务达到三个1/3的标准,即可申报创建。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县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见***1),由县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至市中医药管理局。
2.市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和中医医疗监测网络直报系统调取相关数据,并参照申报材料最终确定创建项目单位名单。
(四)申报时间
2019年申报日期截止5月14日,自2020年起,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份,每年申报1次,符合创建标准,即可填写申报表提交申请。
四、创建管理
(一)创建过程管理
精品国医堂创建周期为1年。项目单位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开展自评,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创建周期内,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实地督导和查看网上监测数据等指导项目单位搞好创建。县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建设单位的日常督促、指导帮扶创建工作,半年时组织创建单位开展自评,查找、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成效。
(二)评审验收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18〕54号)要求,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创建周期结束后,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建设单位的创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单位,授予“菏泽市精品国医堂建设单位”牌匾,并给予适当奖补。
***: 1.菏泽市精品国医堂创建单位申报表
2.菏泽市精品国医堂绩效考核标准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