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蓬安县环境统计公报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环保厅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全县各级环保系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通知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全县废水排放总量为1140.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5.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123.7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1.68万吨。废水化学需量排放总量为4379.7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2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33.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7吨。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519.1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09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516.8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中氨氮排放量0.17吨。
2016年全县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00.3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425.9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474.4吨。废气中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205.1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氮氧化物排放量147.0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58.1吨。废气中烟(粉)尘排放总量442.0吨。其中,工业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322.7吨、生活烟(粉)尘排放量119.3吨。
***:2016年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