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7:28:41重新编辑